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精准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等中的重点人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的“四类人群”)的有关情况,及时准确报送有关信息,按照“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人”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填报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居住在学校北校区的离退休教职工;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在校留学生;居住在校园的教职工家属;经学校同意居住在校园的外来人员。
二、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疫情监测组、信息联络组负责做好全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监测和报送;各单位、各部门是具体落实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疫情填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的疫情防控信息进行排查,登记、核实和报送。
三、完善信息报送内容,精准掌握信息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深入细致核准,要精准掌握本单位、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本部门负责管理的人员)及其在校居住的亲属、外来人员等相关人员,尤其是重点人员的相关信息,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梧州市关于疫情防控信息报送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和本单位、部门的实际,完善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填报如下信息:
(一)完善“一人一册”健康档案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一人一册”健康档案,记录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工号(无工号的登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每日晨午体温,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是否接触境外/重点区域返回人员等内容。具体内容见“一人一册”健康档案模板(附件1)。请各单位、各部门于今年5月19日前将汇总的健康档案交到相应归口部门(请见下面的第四点“完善信息报送的分块管理”),各相应归口部门于5月21日前将汇总的健康档案交到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公室”)。
(二)完善每天疫情信息报告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开学有关情况每日报告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体卫艺处)》的要求,填报《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表》(附件2)和《个体病例明细情况--发热病例明细情况表》(附件3)。其中,《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表》由归口部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处)向各单位、各部门收集相关信息汇总后于每日10:00前发到防控办公室邮箱。此信息报送工作今年从5月16日开始执行。
各单位、各部门有发热病例需填写《个体病例明细情况--发热病例明细情况表》,及时报送到归口部门,再由归口部门发电子文档到防控办公室邮箱。没有则不需填写。
2.根据梧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填报《重点人群六类人员花名册》(附件4,共包括六个表格)。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有相关情况,则及时报送到归口部门,再由归口部门发电子文档到防控办公室邮箱。
(三)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和在校居住人员相关信息
为了更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相关信息再次摸底,请各单位、各部门详细填写《梧州学院教职工信息统计表(含在北校区居住的离退休教职工)》(附件5)、《居住在学校的教职工家属》(附件6)、《梧州学院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7)、《经学校同意居住在校园的外来人员汇总表》(附件8),并于今年5月19日前将发到相应归口部门,各归口部门于5月21日前将汇总的信息发送到防控办公室邮箱。
四、完善信息报送的分块管理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后报归口责任单位汇总,再报防控办公室。有关疫情信息填报责任单位归口如下:学生工作处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国际交流处负责全校留学生及外籍教师,人事处负责在职教职工、在北校区居住的离退休教职工及在校共同居住的教职工家属,国有资产管理处和保卫处负责居住在本校的非本校教职工、流动人口(包括已调离学校但仍住在校内的人员、住房出租居住人员等),保卫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卫队。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控办公室郭振刚,联系电话:13737889119,防控办公室邮箱wzxyfkb@163.com。
附件:
1. 梧州学院师生员工健康档案
2.归口部门 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处填写)
3. 个体病例明细情况
4. 重点人群六类人员花名册
5. 梧州学院教职工信息统计表
6. 居住在学校的教职工家属统计表
7. 梧州学院学生信息统计表
8. 经学校同意居住在校园的外来人员统计表
梧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