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梧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务用车防控规定(试行)》经学校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30日
梧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务用车防控规定
(试行)
在新冠肺炎期间,为了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保障师生员工清洁、卫生、安全的校车及公务用车出行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疫情期间本校校车及各类公务用车、包括接送学生租用车。
第二条 疫情期间用车遵循“非必要不出车原则”,确需用车,要尽力压减用车人员,并且用车人员须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实行实名登记、测温,体温在37.3℃以下方可乘车。
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申请用车需至少提前一天向校长办公室申请,按要求填写《公务派车审批表》,以便做好消毒等前期工作。
第四条 车辆使用需遵循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分、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严格落实驾驶员先测体温再上岗的工作要求,驾驶员每天跟校长办公室报备身体状况,排查本人及亲属是否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要求行车全程佩戴口罩出车,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健康上岗。
第六条 加强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每天做好岗前安全确认工作,对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动机、油量、水量、冷却液刻度等进行仔细检查,随时保持良好的车况。
第七条 建立公车消毒清洁台账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公务用车一日两次清洁消毒的规定。驾驶员在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对车内喷洒稀释消毒液,座椅、扶手每天出车前清洁擦拭消毒。要求将时间和消毒人员形成消毒记录做好备案。消毒后第一时间对车厢开窗通风,确保乘客乘车时车厢空气清新无异味。
第八条 保持车厢良好换气通风,车辆不使用时,保证每天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车辆在出车前提前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开窗通风。车辆每次到达终点站时,都把窗户全部打开通风,保持车内空气清新。
第九条 加强对乘车师生员工的管理。乘车师生员工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 1 米)时戴口罩。落实测体温再上车的乘车要求,分散乘坐或站立。在车辆门口张贴“戴口罩、测体温”提醒标识和《梧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乘坐校车须知 》,进一步提高乘车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条 校车接送教职工上下班要做好教职工体温登记,一般由第一个上车的教职工协助司机测量其他人员的体温并做好登记。接送学生租用车由学生工作处安排人员测量体温。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登记备案制度。每辆校车、公务用车配备一本《梧州学院车辆运行登记本》,由当班司机负责记录车辆运行情况及乘车人员体温等信息。接送学生租用车每日应有登记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收集、存档。
第十二条 对于不配合、违公务用车规定的人员,提交学校疫情防疫指挥部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指挥部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梧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乘坐校车须知
一、须佩戴口罩,先测体温再上车。乘车师生员工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 1 米)时须戴口罩。,自觉接受车辆工作人员体温测量,体温在37.3℃以下方可乘车。不符合乘车条件或存在发热、咳嗽、胸闷等疑似肺炎疫情症状的不得乘车。
二、司机测量第一个乘车人员体温,后由第一个乘车人员协助测量其他人员的体温并做好登记。
三、车内人员尽量分散乘坐或站立,要保持一定空间距离,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四、乘车全程佩戴口罩。
五、车辆严格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运行时关闭空调,打开车窗,并保持顶窗开启通风,始末站车辆门窗全开进行通风。
六、如发现有疑似症状,须主动配合车辆工作人员上报有关信息情况,并做好自我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