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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我校新学期开学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第7号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防控部署和全区教育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延迟我校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开学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所有离校返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要提前返校。已购票学生,可按交通部门规定办理退票手续。

二、新学期具体开学时间,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两周公布。

三、学校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向全体学生发送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向学生传达正确的疫情信息,做好舆情引导,提醒学生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严防各种谣言扩散,通过网络做好学生的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辅导。

四、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规定,全体学生要自觉居家观察14天,期间无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方可返校。

五、目前正在实习的学生,要服从当地的疫情防控管理,协助实习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全体教师与学生在延期开学期间,全面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在线教学方式,通过在线授课模式或班级Q群进行学习。教师要因地制宜有效指导学生在家进行自我学习,做好在线辅导,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七、各二级学院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院每一名学生,学生工作处负责督促落实。


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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